丽比·天/现在(3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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总之,我很喜欢这些小朋友。有三个女孩和一个男孩,他们都很喜欢穿红色外套。如果我早上睡过头,没有看到他们经过,我的心情就会很“蓝”,比平常还“蓝”。我妈妈不喜欢“忧郁”这么严肃的字眼,她喜欢说“心情有点蓝”。我的心情已经“蓝”了二十四年了。

我换上衬衫,套上裙子,准备赴约;成年女装对我来说总是太大,穿在身上感觉好像小矮人。我号称身高一米五,实际上只有一米四六,但,四舍五入嘛。我今年三十一岁,但大家总爱用娃娃音跟我讲话,把我当成是手上沾满颜料的小朋友。

我走下屋前荒草遍地的斜坡,邻居的狗又多管闲事地狂吠起来。我走到车子旁,地上有两具被车碾过的雏鸟骸骨,鸟嘴和翅膀都被压扁了,看起来倒像是爬虫类的尸体。这两只幼鸟已经横尸在这里一年了。我每次上车前都会忍不住瞥一眼,希望哪天发大水,把它们的尸体冲走。

街对面有两个老太婆站在屋前的台阶上聊天,我感觉她们故意不往我这边看。我不知道那两个老太婆叫什么,要是哪天其中一个死了,我才不会假惺惺地说:“查林斯太太过世了,真是可怜。”我一定会说:“对面那个老家伙终于完蛋了。”

我觉得自己像个小幽灵,悠悠地坐上我那辆杂牌车;不论怎么看,这辆车都像塑料做的。我一直等着哪天制造商跑过来,开门见山地说:“不好意思,这车根本不能开。”

我出神地开着我的玩具车,到市中心与吉姆碰面。十分钟后,我驶进一家牛排馆的停车场,迟到了整整二十分钟,我知道吉姆只会慷慨一笑,对我的迟到不予置评。

本来我到了以后应该给他打电话,让他冲出来护送我进餐厅。这家老式牛排馆附近都是人去楼空的建筑,这让他很担心,仿佛这些空屋里长年盘踞着一群强奸犯在等我上门。吉姆誓死保护丽比,不让她受到任何伤害。丽比好勇敢,这个红头发蓝眼睛的七岁小女孩逃过了“堪萨斯疯狂杀人事件”(又称“牧场大屠杀”“魔鬼活人祭”),孤苦伶仃地活了下来。我妈和两个姐姐都惨遭班恩毒手,只有我逃过一劫,跳出来指认元凶。大家都说我是好孩子,将我那崇拜魔鬼的哥哥绳之以法。我那时红得不得了,照片曾经登上《国家询问报》的头版,标题是“天使的面孔”。

我瞥了一眼后视镜,镜子里反射出我儿时的轮廓:雀斑淡了,牙齿也矫正过了,但我的鼻子还是很塌,眼睛也还是像猫咪的眼睛一样圆。我把头发染成白金色,但根部的红发已经长出来,在夕阳余晖下我的头皮好像在流血。挺吓人的。我点了一支烟。我好几个月没抽烟了,但这时突然觉得:我需要烟。我就是这样,一点恒心也没有。

我大声说:“走吧,宝贝。”每当我厌恶自己时,就会这么叫自己。

我下了车,往牛排馆走去;右手拿烟,这样就不用看我残废的左手。天快黑了,浮云像水牛,成群结队地飘过天空;夕阳西斜,给万物涂上一层粉红。往河边望去,在千回百转的交流道中间,荒废旧谷仓外墙的升降机黑压压一片,大而无当。

我独自走过停车场,脚下的碎玻璃像天上星斗一样闪闪发光。我没有遭受任何袭击。毕竟现在才刚到下午5点。吉姆晚餐吃得很早,而且引以为傲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