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八章(2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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帕克说:“我敢打赌,他用的是电脑合成的声音,对吧?”

“没错,”卢卡斯说,“和电子邮箱中的‘您有一封新邮件’是一个意思。”

托比说:“我们应该打电话给IH。”

IH指的是FBI的国际凶杀案与恐怖主义部。

帕克却将语言心理分析报告揉成一团,扔进垃圾桶。

“怎么——”卢卡斯正要问。

C.P.肥厚的喉咙里发出一种只能称为傻笑的声音。

帕克说:“这种语言心理分析只说对了一件事,就是这个歹徒是玩儿真的。不过我们早就知道这一点了,对不对?”

他看着勒索信,头也不抬地说:“我不是说IH不应该介入,不过我敢说,主谋绝不是外国人,而且头脑非常好。我认为他的智商超过一百六十。”

“你是怎么知道的?”凯奇边问边扬了扬勒索信,“语法这么糟糕,连我孙子写得都比他好。”

“我也希望他是个笨蛋,”帕克说,“这样我们的处境就没这么糟了。”他指指主谋陈尸的相片。“他的确具有欧洲血统,不过大概四代以前,也就是曾祖父那一代就移民到美国来了。主谋聪明绝顶,教育程度很高,很可能上过贵族学校,我认为他花在互联网上的时间也不少。他的户籍地址可能不在这一带。他在这里只是租房子住。哦,对了,他具有典型的反社会人格。”

玛格丽特·卢卡斯颇具嘲讽意味地笑了一声:“你又凭什么推断出这一点?”

“是它告诉我的。”帕克简单地回答,拍了拍面前的勒索信。

作为一名刑事语言学家,多年来帕克分析文件时从不借助语言心理分析软件,因为这种软件依据的是歹徒选用的短语和句式。而事实上,侦办刑事案件时,往往单凭词汇的使用就可以判断嫌疑人犯罪与否。几年前帕克接手过一个案子,一名年轻人因谋杀罪被捕。起因是他和朋友一起去便利店买东西,顺手牵羊地偷了点啤酒。店员发现后,抄起球棒去对付他们。朋友把球棒抢过来,反过来威吓店员。这名年轻人大叫:“给他(Give it to him)!”结果友人一听,挥棒打死了店员,年轻人因此被控谋杀而被捕。帕克曾经为此出庭作了说明。

检察官声称“给他”是“打他”的意思。辩方则认为是“把球棒还给他”之义。帕克出庭作证时解释,在美国俚语的演变过程中,“给他”曾经意味着伤害对方,例如开枪射击、刺杀或出拳打人,但这种意味已经越来越少见,与“漂亮”(swell)、“时髦”(hid)一样属于过时词汇。帕克认为,疑犯是想让朋友把球棒还给店员。陪审团采信了帕克的证词。疑犯最后虽因抢劫被判刑,却免于被控谋杀。

“可是,这个人使用的语句真的很像外国人,”凯奇说,“‘我现在知道’、‘付钱给我’。记得林白之子绑架案【注】吗?学校里讲过的那个。”

【注】查尔斯·林德伯格三世(Charles Lindbergh Ⅲ),又译查尔斯·林白三世。美国飞行英雄查尔斯·林白之子,记者称他为“小鹰”,俗称“林白小鹰”。一九三二年,仅二十个月大的“小鹰”被绑架,歹徒要求五万元赎金,两个月后警方在林白的住宅附近发现了小孩的尸体,嫌疑犯德国移民霍普曼直至被送上电椅都坚称自己是无辜的,此案是美国历史上最著名的绑架案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