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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对此我很抱歉,”邓肯说。他看上去确实是一副很不安的样子。“但我别无选择。我拿走了他所有的私人物品,我会还给他们的。而且,我还会支付丧葬费用。”
“那我们在死者皮夹里发现的身份证和其他东西怎么解释?”萨克斯问。
“那都是伪造的,”邓肯点点头,“仔细检查肯定会露馅。但我只需要蒙混几天就行了。”
“你偷了尸体,开车将它带到小巷里,在他上方布置好金属杠,让现场看上去似乎是缓慢死亡。”
邓肯点了点头。
“然后你又留下了时钟和字条。”
“没错。”
隆恩·塞利托问:“那么第二十二大街的码头上那个人呢?你在那里杀掉的男人怎么解释?”
莱姆看了一眼邓肯:“你的血型是AB型吗?”
邓肯笑了笑:“你真机灵。”
“码头上从来就没有受害者,隆恩。那是他自己的血。”莱姆边上下打量着嫌疑犯边说:“你在码头上留下字条和时钟,又把血溅在周围和夹克上——那是你扔进河里的。你用自己的指甲留下划痕。你在哪儿抽血的?你自己弄的吗?”
“不是,我在新泽西一家医院抽的血。我告诉他们我要动手术,在此之前需要存一些血。”
“这就是为什么血液中会有抗凝血剂。”贮存起来的血液通常会添加稀释剂,以防止血液凝固。
邓肯点点头:“我在想,你们到底能不能查出来。”莱姆问:“那块破碎的指甲呢? ”
邓肯举起无名指。指尖缺了一块。他自己剪下来的。他补充说:“我确定,文森特已经告诉你们,我还在教堂旁边杀掉了一个人。其实,我从没碰过他。切刀上的血迹和垃圾箱旁的报纸上的血迹——如果还在的话——都是我自己的血。”
“你怎么做到的?”莱姆问。
“那真是很难办的时刻。文森特以为那孩子看见他的刀了,所以我得假装杀了那男孩。否则,文森特会怀疑我。于是,我跟踪他到街角,然后溜进小巷里,用刀割破自己的胳膊,把血溅在切刀上。”他露出前臂上一处新伤口。“你们可以做DNA测试。”
“哦,不用担心,我们会的……”他又想到另一个问题,“那场劫车案——你根本没有杀人来偷那辆别克车,是不是?”从来没有人向警方报案,称切尔西地区有学生失踪,或城里发生司机遇害的劫车案。
隆恩·塞利托忍不住再问一遍:“到底怎么回事? ”
“他不是连环杀手,”莱姆说,“他根本就不是杀手,他伪装了这一切,只为让人看起来他就是杀手。”
塞利托问:“难道你妻子也没有死于车祸? ”
“我从没结过婚。”
“那你是怎么想到这些的?”塞利托问。
“你说的一些事情让我产生了怀疑,隆恩。”
“我?”
“首先,你提到过他的名字,邓肯。”
“那又怎么样呢?我们都知道的。”
“没错。因为文森特·雷诺兹告诉过我们。但邓肯先生是那种每天二十四小时,每周七天戴着手套的人——所以他不会留下任何痕迹。不,他如此小心谨慎,决不会把自己的名字告诉像文森特这样的人——除非他不在乎被人发现自己的身份。
“然后,你又说,我们运气好,他没有杀死最近的几个受害者和艾米莉亚。刚开始听到这话,我很生气。但我转念一想,你是对的。我们实际上并没有拯救过任何一个受害者。还记得那个花店店主乔安妮吗?我想到,他是盯上她了,这一点没错。她听到花房有动静后就拨了911报警电话——这个声音可能是他故意弄出来的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