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三十四章(2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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莱姆首先查阅了《纽约时报》的档案,读到一篇关于受害人安德鲁·卡伯特的死亡报道。但只提到他是来自德卢斯市的一名商人,在市中心一起疑似抢劫案中被杀。没有嫌疑人。没有后续报道。

莱姆让汤姆将调查报告固定在他的翻页架上,这样犯罪学家就可以一张一张地看了。通常,在这样的棘手案件中,记录中会出现不同的笔迹,因为随着时间的流逝,案子会移交给不同的人——但调查人员会投入越来越少的精力去处理。根据犯罪现场的报告,几乎没留下什么痕迹,没有指纹或脚印,没有子弹壳(两枪击中前额而致命,子弹是到处都能买到的.38口径特种弹;在对贝克尔和118分局其他警察的枪支进行检测后,没有发现相吻合的弹道痕迹)。

“你有犯罪现场证据记录吗?”他问萨克斯。

“让我找一下。就在这儿,”她边说边拿起一张纸,“我来读给你听。”

莱姆闭上眼睛,以便在脑海中想出这些证据的样子。

“皮夹,”萨克斯读道,“一把圣里吉斯酒店房间的钥匙,一把小冰柜钥匙,一支克罗斯钢笔,一台掌上电脑,一包口香糖,一小沓便笺纸,最上面一张写着‘男卫生间’,第二张纸上写着‘夏敦埃酒’。就这些了。凶杀案的调查主管是约翰·瑞伯蒂。”

莱姆移开了视线,若有所思。然后,他看着她问:“你说什么?”

“我是说,瑞伯蒂,他负责处理中区北面的案子。你要我给他打电话吗? ”

过了一会儿,林肯·莱姆回答道:“不用了,我需要你做件别的事情。”

***

这只箱子简直是见鬼了。

凯瑟琳·丹斯一边听着iPod播放的布鲁斯音乐人莱蒙·杰佛逊的粗嗓子——歌名叫《瞧,我的坟墓挺干净》——一边盯着她的手提箱,里面的东西鼓鼓的,合不上。

我只买了两双鞋子和一些圣诞礼物。……哦,好吧,是三双鞋子,但其中一双是轻便鞋,可以忽略不算。还有毛衣。毛衣才是导致合不上的原因。

她把毛衣拿出来,又试了一次。但是扣环还是差了几英寸,再也拉不动了。

真是见鬼了……

我得看起来优雅些。她找到一个塑料洗衣袋,把牛仔裤、套装、卷发器、袜子和那件讨厌的宽大毛衣拿了出来,又试着合起手提箱。

喀哒。

原来不需要驱鬼的巫师也能成功。

酒店房间的电话响了,前台告诉她,有客人来访。

来得可真是时候。

“让她上来。”丹斯说。五分钟后,露西·里克特坐在了丹斯房间的小沙发上。

“你要喝点什么吗?”

“不用了,谢谢。我不能呆太久。”

丹斯朝着小冰柜点点头:“不管是谁发明的,这小冰柜可真是个恶魔。糖块和薯片。击中了我的弱点。好啦,我有很多弱点。雪上加霜的是,这种辣味薯片竟然要价十美元。”

露西看起来好像一辈子都没担心过卡路里或脂肪重量,她笑了笑,然后说:“我听说,警察抓住他了。保护我家的那个警官告诉我的。但他没说什么细节。”

警探告诉她关于杰拉德·邓肯的事情,告诉她邓肯其实一直都是无罪的,还讲了纽约警察局的腐败丑闻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