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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你一点也不邪恶啊,小乖乖。”亚伦说。
“可是卡蜜儿姐姐是老大,老大通常比较优秀。现在姐姐回来了,你们会不会只疼她不疼我?”艾玛问。她问的时候还有点半开玩笑的意味,但看我妈没回答,脸颊就泛红了。
“不会的。”妈平静地说。盖拉端来一盘火腿放在艾玛面前,艾玛在上面挤上蜂蜜,挤出蕾丝花边的图样。
艾玛咬了一口火腿,“因为你爱我,”说完又咬了一口。火腿加蜂蜜,那股又腥又甜的味道飘了过来。“如果死的是我该有多好!”
“艾玛,不准说这种话。”妈的脸色瞬间变得惨白,手指飞舞到眼睫毛边,然后又坚决地放回桌上。
“死了就没烦恼了,人死了就会变得完美无瑕。我就会像黛安娜王妃一样。你看大家多喜欢她。”
“在学校你最受欢迎,在家你是掌上明珠。不要太贪心了。”艾玛又在餐桌底下踢了我一脚,刻意笑了一笑,好像什么大事拍板定案了一样。她把衣服的一角搭在肩上,我这才发现,她穿的不是连衣裙,而是围了一条蓝色床单在身上。妈也发现了。
“你穿的这是什么东西,艾玛?”
“这是我的战袍。我准备穿这个去森林里扮演圣女贞德,班上的女生要把我烧死。”
“不准去,丫头。”我妈怒道。她把蜂蜜从艾玛手上夺过来,不让她再吃。“两个跟你同龄的女孩子都死了,你还想要跑到森林里玩?”我想起克里斯蒂[1]侦探小说里的一句话:我妈说我不能跟朋友到森林里玩。“不要担心,我们不会有事的。”艾玛笑得很甜,甜到发腻。
“你给我待在家里。”艾玛戳着盘子里的火腿,嘴里低声咒骂。我妈别过头看一看我,手上的结婚钻戒璀璨夺目,好像在对我发出求救信号。
“我说,卡蜜儿,你住在家里的这段时间,要不要安排一些休闲活动呢?”她问,“比如在后院野餐,开敞篷车出去兜风,或是到伍德贝瑞打打高尔夫球也不错。盖拉,麻烦帮我倒杯甜茶来。”
“听起来都很不错,只是我可能要先计划一下我要在这里待多久。”
“好啊,计划好也跟我们说一声。没别的意思,你爱待多久都行。”她说,“但跟我们说一下也好,方便我们安排活动。”
“当然。”我咬了一口淡绿色的香蕉,没什么味道。
“亚伦和我今年可能会北上一趟,我们都还没机会好好瞧一瞧芝加哥呢。”我当时住的医院在芝加哥南边,距离这里车程大约九十分钟,我妈那时都会先飞到芝加哥的欧海尔国际机场,再搭出租车到医院探病,每趟一百二十八美元,加小费总共一百四。
“好啊。我们那边有很棒的博物馆,还有一些湖泊,你一定会喜欢。”
“不知道我还有没有办法靠近水边。”
“什么意思?”我明知故问。
“那个女孩子——安·纳什,她被扔到溪流里淹死了。”她停了一会儿,啜了一口甜茶。
“我认识她,你知道的。”艾玛嘀嘀咕咕,在座位上坐立不安。
“但她不是淹死的。”我这样当面纠正她等于是在故意让她下不来台。“她是被勒死的,只是尸体后来在溪流里被找到。”